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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12-24 | 點閱數: 20

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特約員工心理諮商機構一覽表」1 份,請查照並協助宣導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為賡續提供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本府業與在地 9 所心理諮商機構(含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簽訂 113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合約,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 1,600 元(含稅),由心理諮商機構按季申請撥款。
二、除前開 9 所特約心理諮商機構,同仁亦可選擇合格立案之諮商機構。
三、檢附各機關心理諮商統計表 1 份,請各一級機關、區公所配合填寫並彙整所屬心理諮商服務申請案件相關資訊,嗣後將由本府人事處統一回收以利彙整相關資料。
四、相關檔案業已刊登於本府人事處官方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請多加宣導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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