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04 年藝術教材教案推薦計畫(附件 1 )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4 月 16 日藝演字第 1040001275 號函暨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之 2-3-1「推動各級學校運用美感教育相關資源」行動方案辦理。
二、被推薦對象:
(一)現正從事藝術教學之教師。
(二)藝術領域輔導團成員。
(三)學生藝術類比賽指導老師。
(四)每件作品可為個人創作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參與人數以 3 人為上限。
三、旨揭計畫,請貴校推薦具有在地特色之美感教育或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線上課程及 TED 形式之影片等,推薦作品繳交時間自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
四、請於前揭期限內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局承辦人(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黃林雅教師收,並於信封註明「教材教案推薦計畫○○學校」):
(一)推薦表(附件 2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 3 )及被推薦作品紙本(以 A4 紙張雙面列印,頁數以不超過 20 頁為宜)。
(二)作品電子檔、線上課程或影片連結請自行燒錄光碟一併郵寄。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電洽蔡小姐: 02-23110574 轉分機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