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童軍會 113 年 5 月 6 日南市童字第 1130000025 函辦理。
二、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預計於 113 年 10~12 月辦理助理訓練人員訓練班,推薦人選條件資格如下(未來如有異動以國家研習營最新公布辦理):
(一)熱心童軍運動,履行服務員滿五年以上並連續登記者。
(二)對童軍理論之探討及訓練工作具有意願之資深服務員。
(三)獲頒木章五年以上(不含輔導木章)。
(四)獲頒木章後,服務持有木章種類之木章基本訓練三次以上其中應有一次擔任事務長或助理事務之職)(每次需全程)。
(五)獲頒木章後,曾獲頒銀羊獎章以上者。
(六)年齡以 55 歲以下為原則。
(七)在服務期間其人際關係與修養均獲肯定者。
(八)有足夠的授課能力,並具有領導才能者。
三、凡有意願參加參加助理訓練員訓練班之童軍服務員,請填寫附件報名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影本(銀羊獎章證書影本、木章基本訓練聘書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正
本一份、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於 113 年 7 月 31 日前以掛號寄出或親送臺南市童軍會(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 26 號)。
四、本案聯絡人:臺南市童軍會幹事洪英茹,聯絡電話: 06-2132584 。
五、詳情請查閱附件該會來函、報名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