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特殊事件學生應注意事項」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3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27303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