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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李志銘 - 輔導處 | 2024-04-10 | 點閱數: 60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小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鑑定日期為 11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六)。

(二)國小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鑑定日期為 113 年 5 月 19 日(星期日)。

三、檢附上述宣導推廣海報各 1 份(如附件),亦可至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瀏覽及下載。

四、請各校公告週知並加強宣導,務必登載於聯絡簿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維護考生權益。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資優教育資源中心06-2149750#21 趙老師,或逕洽各承辦學校主責主任:

     【創造能力鑑定】紅瓦厝國小教務處 06-2309012#710 許主任、大成國小輔導室 06-5837520#2130 徐主任。

     【領導能力鑑定】崇明國小輔導室 06-2673330#8501 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