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12 年 6 月 21 日南市選一字第 1123150140 號函辦理。
二、請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於安排該學期行事曆時,若 113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 13 日(星期六)等 2 日遇有校慶、運動
會或其他活動時,宜斟酌改期辦理。
(二)選務工作事項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
票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 3 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
式,說明如下: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核給公假 4 小時,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2、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
(1)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 (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當天以公假登
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 4 節代課鐘點費,請學校確實掌控覈實補助,不得有浮濫之情
事。
(2)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參加。
3、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登記,另考量當天教師無課務,且已領有工作津
貼,同意給予補休 1 天,並於投票日後 2 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
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
4、如有上開代課鐘點費問題,國中小教師請洽本局課程發展科科員羅淑婷(聯絡電話: 06-
2991111 分機 1204);幼兒園教師請洽本局特幼教育科調用教師吳芸菁(聯絡電話: 06-
299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