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20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22403989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 112 年起每年辦理 2 次,預計 113 年分別於 3 月、 8 月舉行。
三、旨揭 3 月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3 年 3 月 2 日(星期六)舉行; B 、 C 卷訂於同年 3 月 3 日(星期日)辦理。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考試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內容。
五、有關 113 年 3 月及 8 月之考試日程、 3 月考試簡章及其他相關資訊,已登載於考試官網中,倘有任何問題可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