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7 月 31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20100141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自 110 年度起辦理「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 畫」,引進外籍英語教師及全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以下 簡稱全時助理)與本國籍教師共備課程或協同教學,俾營 造校園英語溝通環境;另為協助全時助理及有興趣之本國 籍與外籍人士精進教學專業,國教署已協請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於暑期開設 TESOL 英語教學證照課程( 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 )。
三、旨揭課程資訊如下:
(一)課程時數:依「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 辦法」規定,總課程時數計 120 小時,其中實體互動教學課程計 40 小時、線上課程計 80 小時。
1、實體課程時間: 112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至 8 月 18 日 (星期二)。
2、實體課程地點: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高雄市楠梓 區藍昌路 416 號)。
3、參與對象:國教署引進之全時助理、有興趣之一般民 眾(本國籍及外國籍人士)。
4、課程費用:新臺幣(以下同) 5 萬 4,500 元,包括學費 5 萬 4,200 元、報名費 300 元。
5、報名網頁如下:
(1)國教署引進之全時助理: https://reurl.cc /AAYQ1K 。
(2)有興趣之一般民眾(本國籍與外籍人士): https://reurl.cc/2LV2Mr 。
四、其他事項
(一)取得旨揭課程結業證書之國教署引進之全時助理,得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 實施要點」規定,向所聘學校申請修習英語教學證照津 貼。
(二)符合下列資格且取得旨揭課程結業證書之外籍人士,得 於 TFETP 計畫網站(https://tfetp.epa.ntnu.edu.tw/)提 交相關資料後,申請擔任外籍英語教師。
1、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或通行語言為英語,各國之官方 語言或通行語言依外交部認定。
2、已取得獲認可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獲認可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名單以教育部外國大學 校院參考名冊查詢系統所列校院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