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 1040082525 號
主旨:檢送「臺南市 104 年度勵校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台客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暨「臺南市 104 年度勵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各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請各校廣為宣傳,積極鼓勵校長、現職教師及國中小學生踴躍參加本土語言認證,有效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確保學校教學現場之本土語言教學品質,並發展學生本土語言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