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70968 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酒害防制知能,避免不當飲酒行為而危害健康與生命,請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