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時間:12/21(三)上午 8:40 比賽地點:布克堡視聽室
比賽辦法:每人限三分鐘
1.二分半鐘按鈴一次。
2.三分鐘按鈴二次。
3.三分半鐘按鈴三次,若尚未講完必須下臺。
4.演說時間不足二分半鐘或超過三分半鐘,每半分鐘由監場人員負責扣總平均一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
評分標準
1.語音:佔 45﹪(聲、韻、調、語調)
2.內容:佔 45﹪(思想、結構、詞彙)
3.儀態:佔 10﹪(儀容、態度、表情)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