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1 年 9 月 8 日府環綜字第 1111140845 號函辦理。 二、 為使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能妥為規劃活動(如路跑、單車比賽、宗教遶境進香、遊行等活動)及活動周邊之環境清理維護,提升大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環保署於 106 年 12 月 6 日環署毒字第 1060097696 號函修訂本指引,本次修訂為配合提升環境管理及低碳推廣,以利活動主辦單位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