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110 年 11 月 15 日中一中 教字第 1100010403 號函辦理。
二、本次研習以各縣市之中小學自然領域教師(含綜合高中學 術學程、技術型高中普通班)為主,爰請貴校同意物理科 等自然領域教師以公(差)假方式,報名出席參加旨揭活 動。
三、研習活動之課程材料、膳食經費,由承辦學校依規定編列 支應,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遺留課務 及交通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支應。
四、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物理學 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 04-2222608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