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目的係為宣導讀報教育,引導學生領略讀報帶來的樂趣,進而培養終身學習之能力,涵養學生媒體識讀能力,鼓勵師以報紙素材引導學生擴展視野與思考廣度,,豐富學生學習經驗,培養學生帶得走的能力。
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以班級為單位申請讀報實驗班,由實際進行讀報教學的教師申請,需檢附申請計畫。
(二)預計補助本市市立國中 30 個讀報實驗班( 2 人一報,,中學生報 15 班、好讀周報 15 班)、國小 60 個讀報實驗班( 4 人一報)。(優先補助倫遠學校,視報名情況彈性調整班級數。)
三、實施時間: 110 年 11 月到 111 年 6 月,扣除寒假約 7 個月。
四、實施方式:
(一)由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依據意願提出讀報教育班之申請,通過申請之學校預計於 110 年 11 月開始實施。
(二)實施教材:國小一至二年級學生以《國語日報週刊》作為讀報教材,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以《國語日報》作為讀報
教材,國中學生以《國語日報-中學生報》或《聯合報-好讀周報》作為讀報教材。
(三)實施時間:各班級可利用晨光時間、課間時間、彈性學習節數等,每週至少累計實施一節課,由教師帶領學生進行以報紙當作教材的學習活動。
(四)辦理教師研習活動及讀報教學成果發表會:強化教師進行讀報教學之能力,提供全市教師交流觀摩機會。
(五)成效追蹤檢討:各讀報實驗班於每學年結束前( 110 年 6 月)繳交教學成果。
五、申請期程:各校以班為單位進行讀報實驗班申請,各校承辦人彙整各班資料後,於 110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前填妥申請表及計畫書,,以掛號寄至臺南市立文賢國中教務處( 704 台南市北區文賢一路 2 號),審查結果另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