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僑民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生,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
說明: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33269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