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 年 1 月 29 日所 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之新聞稿,請配合 辦理下列事項:
一、 針對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 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 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 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 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 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 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 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教職 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 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 統),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 各館所、國家教育研究院、國訓中心、各縣市研習中心及學校如有辦理 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第三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