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推動垃圾分類有成,歷年評鑑屢屢得獎,大多數市民已習慣資源回收。但近來發現有民眾將回收物丟入一般垃圾,沒做分類回收。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已加強垃圾強制分類稽查,提醒少數沒有垃圾分類民眾,屢勸不聽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1200 元至 6000 元。
環保局統計,臺南市每天垃圾量約 879 噸,平均每位市民每天製造 0.47 公斤垃圾。去(107)年垃圾分類稽查採樣調查結果,未分類的垃圾包中平均夾帶 2 成的資源回收物,其中以廚餘及紙類最多。這些垃圾包若能確實垃圾分類,全市每天即可減少 176 公噸垃圾。
環保局重申,垃圾分為「一般垃圾」、「廚餘」及「資源回收物」三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紙容器(鋁箔包、紙餐具)、塑膠容器(寶特瓶)、金屬容器(鐵、鋁罐)及玻璃容器等。另外舊衣服、電風扇、電池、玻璃容器、鍵盤、保麗龍及照明光源等 7 類也是資源回收物,但須另行分開交由清潔隊員回收。
臺南市政府以垃圾「零廢棄」為目標,環保局持續推動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逐步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目標。希望市民配合環保局政策,以不浪費資源及食物,包含不過度包裝、購買適量食物等綠色消費行為,減少製造垃圾並落實垃圾分類,共同為生活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