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1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70043094 號函辦理。
二、因應高齡學習永續發展趨勢,教育部培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並核定及輔導帶領人成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鼓勵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課程及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
三、旨揭計畫辦理期程預計自 107 年 5 月 1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說明如下:
(一)107 年 5 月 3 日至 8 日期間,分別於北、中、南及東區辦理分區說明會(詳手冊第 8 頁),請轉知並鼓勵退休人員、師生、行政人員及志工踴躍報名參加,俾瞭解本計畫之施行與活動方式。
(二)107 年 6 月至 10 月間進行人才培訓,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北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南區)及臺東縣政府(東區)培訓辦理。
(三)107 年 5 月至 107 年 12 月輔導成立自主團體,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嘉義縣政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臺東縣政府 7 個縣市政府(即受託機關)試辦。
四、本計畫培訓對象及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教育部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通過,持有證明書者,含樂齡教育講師、樂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樂齡導覽帶領人、樂齡教育專案計畫管理者。
(二)有意成為「自主團體帶領人」者(願為老人服務之退休人員、新住民、原住民、家庭教育中心、高齡教育行政人員、志工等)。
五、旨揭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 http://moe.senioredu.mo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