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中心辦理「個別化親職教育專案」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本中心 107 年度重點工作辦理。
二、本案相關表單(含個案轉介單、學生評估指標及家長同意書),已置於本中心網站(http ://family.tnc.edu.tw),請各校於 3 月 7 日(星期三)前向本中心提報符合服務條件,且有意願接受關懷訪視之家庭(免備文,個案資料請保密),本中心將擇期進行評估及後續關懷訪視。
三、凡經開案評估通過之案家,初次家訪學校應派員同行,並事先協助連絡及說明;旨案訪視方式除家訪外,亦可與家長約至學校或家庭教育中心面談。
四、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麗敏小姐,電話 06-3129926 或 06-3121489 分機 16(網路電話:6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