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8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094276 號函辦理。
二、本年入夏以來氣溫持續偏高, 8 月份高溫達 37 度以上已超過 15 日,且各地陸續發生中暑等熱傷害事件,由於高溫情形仍可能持續發生,請透過各種管道,運用衛生福利部預防熱傷害宣導資料,加強宣導各類情境室內空間、戶外活動或為慢性病患者等)之防護措施及緊急處置方式,提高教職員工生對於熱傷害徵兆之警覺性,並適時檢視飲水機、風扇、空調等相關設備是否正常運作,以及環境通風情形。
三、檢附預防熱傷害傳播專區及新聞稿連結網址、預防熱傷害宣導標語與分眾宣導資料,相關資訊可逕至「預防熱傷害傳播專區」網頁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