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查地點:臺南市中西區忠義國小武德殿。
(二)審查時間:105年 5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時至 12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逾期不予受理】。
各區審查時間如下:
1. 上午 9: 00~12 : 00
七股區、佳里區、新營區、六甲區、大內區、麻豆區、下營區、後壁區、柳營區、官田區、鹽水區、學甲區、白河 區、南化區、將軍區、北門區、東山區、楠西區、玉井區。
2. 下午 1: 30~3 : 00
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永康區、仁德區、歸仁區、新化區、關廟區、安南區、安定區、新市區、龍崎區、西港區、善化區、山上區、左鎮區。
3. 若無法於上述時間前往,請自行擇時前往。
(三)申請教師請檢具下列相關表件正本及影本(需由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 1 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由本市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小組存查),並依日期先後順序排列,依限送審:
1、教師合格證書。
2、申請表(請以 A3 格式列印,未以 A3 格式列印恕不受理)。
3 、學歷證明相關文件。
3、有關積分證明文件如下:
(1)在本市原服務學校服務年資證明、服務證明書。
(2)在本市原服務學校最近 5年考核通知書。
(3)在本市原服務學校最近 5年獎懲及研習證明(請列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教師研習護照系統線上研習時數)。
(4)最近 5年經本局評定有案之著作積分。
二、請貴校校長及人事主管務必依本市介聘要點規定,確實審核申請教師介聘數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學年度該教育階段該類別教師編制數之二分之一。
三、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105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至 4 時前送達忠義國小武德殿,逾期視為放棄。
四、為避免人潮過多造成等候時間過久情形,請儘量依積分審查日程之分區安排時間前往審查。忠義國小不提供停車空間,另檢附忠義國小交通資訊示意圖供參(如附件)。
五、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介聘教師之公假,惟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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