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南市教課(一)字第1030591485號函諒達。
二、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四章第24條規定:「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 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爰此,請各校辦理課後照顧班承辦人員及服務人員務必依規定參與本研習。
三、實施對象:國小課後照顧班承辦人員及服務人員,預計調訓1,400人次
(一)第一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 人
(二)第二場次:新營區新營國小—200人
(三)第三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人
(四)第四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人
(五)第五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人
(六)第六場次:新營區新營國小—200人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103年07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二)第二場次:103年0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新營區新營國小)
(三)第三場次:103年08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四)第四場次:103年09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五)第五場次:103年10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六)第六場次:103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新營區新營國小)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各場次於開課前一個禮拜截止報名,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新營國小教務主任林袁志(聯絡電話:6322136轉分機102)。
六、本案聯絡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張瓊云老師(103/6/1-103/7/31期間聯絡電話:2421971、103/8/1之後聯絡電話:2544266)。
七、全程參加任3場研習者,始發給課後照顧班18小時研習證書且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八、請學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及承辦工作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