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於 105 年 4 月 14 日訂定發布,檢附發布令、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4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388072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