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花蓮縣佳民國小預計 105 學年度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5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依據花蓮縣政府 105 年 4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050069944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