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屏東縣政府修正「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屏東縣政府 105 年 3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0510379700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