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6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63075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預計4天(上午),合計4場。(任選一場研習即可)
(一)105年5月7日(星期六)、105年5月28日(星期六)-永華場。
(二)105年6月18日(星期六)、105年6月25日(星期六)-民治場。
三、研習地點:
(一)永華場:臺南市永華特教資源中心(永福國小內)。
(二)民治場:臺南市教師研習中心視聽教室(公誠國小內)。
四、參加對象:每場預計80-100名。
(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教師、教保員。(105年度尚未參與任何特教研習者,務請主任或園長鼓勵所屬人員參加。)
(二)本市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教師。
五、參加人員所屬單位請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支應;參加人員請於研習結束5日後,自行上網查核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