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屏東縣政府「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 3 月 23 日屏府教學字第 10509451900 號函暨 105 年 3 月 24 日屏府教學字第 10509857300 號函辦理。
二、檢附「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等相關表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