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考試院修正發布之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 2 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原令及其附件影本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5 年 3 月 18 日公訓字第 1050003859 號函轉考試院 105 年 3 月 11 日考臺組一字第 10500012241 號令辦理。
二、保訓會為精進訓練實施成效,爰修正旨揭規定之訓期及調整訓練成績評量方式部分規定。上開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均刊登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項下及本府人事處 I-Share 網站,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