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 105年度教保研習預定辦理場次表如附件 1 。
二、報名研習請注意:
(一)報名前請務必詳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課程介紹、臺南市教保服務人員參與研習注意事項
(二)報名方式:線上報名,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名與旁聽,報名後發現不克參加時,應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網站取消報名;另參加研習僅限本人參加,
請勿帶子女或親友參與研習。
(三)錄取原則:報名人數超過錄取名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一園一人為原則;若再有缺額,第二順位錄取原則:依序擇核定教保人員數 11人(含)
以上之幼兒園,若報名人數不足錄取名額,則彈性調整(部分特定優先對象,請依計畫說明為主)。
(四)能報名研習不代表已經錄取,請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審核通過。
(五)凡缺席超過研習時數1/5 者或忘記簽到退者,皆不核予研習時數。
(六)為避免名額占缺,同時段 2 場以上之研習,請擇一報名。
(七)有關學前特教研習,請逕自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網址: http://www.set.edu.tw/ 。
四、有關「基本救命術訓練」與「安全教育」研習:
(一)依幼照法第 32條規定,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爰此,請已超過二年期限(依年度不限日期)或 104 年度未參加者,優先報名基本救命術訓練或安全教育研習。
(二)基本救命術訓練研習場次,全程參與者核予「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電子研習時數 8小時,本局不另發紙本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