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為賡續培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風氣,育展宏觀視野,進而啟發創意思考,提升行政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乙種,請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本府為型塑學習型組織,建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觀念,並藉由閱讀習慣之養成,激勵同仁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特於 100 年 3 月 16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00133053 號函頒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並依辦理情形逐年滾動式檢討,分別以 101 年 3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010153820 號函、 102 年 1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020056195 號函、 103 年 2 月 10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80343 號函及 104 年 3 月 4 日府人考字第 1040192855 號函修訂在案。
二、面對全球化競爭激烈、知識發展迅速的時代,公務人員身為國家骨幹,自應奮發精進、時時學習,才能創新超越,提升國家競爭力,茲為賡續倡導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閱讀風氣及培養良好閱讀習慣,並藉由讀書會之運作,溝通分享各種新知,凝聚團隊共識,俾利在行政工作上,穩健攜手合作,持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以下稱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修正要點分述如下:
(一)配合國家文官學院 105 年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競賽活動,增列「導讀會/與作者有約」及「讀書會」限已出版圖書,前者係由講座導讀,後者以小組分享為主。
(二)為深化閱讀分享之風氣,使推廣活動更具良好績效,爰修訂閱讀推廣活動紀錄表(附件 1 )及增訂辦理創新閱讀推廣活動紀錄表(附件 2 )。
(三)為期各機關學校皆能推廣專書閱讀活動,有關領讀人培訓或各項團體學習技法之培訓,限與閱讀相關之團體學習活動,機關內部教育訓練不予採計。
四、請各機關學校分別於 4 月 30 日、 7 月 31 日及 9 月 10 日填報去年 10 月至本年 1~4 月、 5~7 月及 8~9 月辦理閱讀推廣相關活動成果統計表,並請於本年 6 月 30 日前將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作品報送本府彙報參與競賽。
五、本計畫請自本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