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151245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學生視力保健常識與正確用眼觀念,透過教師教學,設計融入式或主題教學方式,教導學生實踐視力保健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長庚大學辦理國小及國中教師創意教案徵選。
三、本案參賽事宜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國小與國中學校教師(含實習老師),以學校為單位,並以個人或團體(以四人為限)參與。
(二)參賽主題:以「視力保健」為主要教學內容,課程時數至少為二節課以上,以強化生活技能為導向,課程目標需涵蓋戶外活動時間與 3010 相關技能。
(三)參賽組別:分國小低中高年級與國中組共計四個組別。
四、請鼓勵教師踴躍參與徵選活動,並轉知參賽者於 105 年 3 月 23 日前將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暨授權書及教案資料,寄交至民治市政中心教育局學輔校安科(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