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正新國小

:::

主內容區域

轉知 涂君芳 - 教務處 | 2026-03-26 | 點閱數: 63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3 月 23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50403677 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及培訓計畫各 1 份。

  • 「114至115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 函.PDF
    1) 「114至115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 函.PDF
  • 「114至115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pdf
    2) 「114至115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pdf
:::

右邊區域內容

新生專區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