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內容:
(一)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至每筆新臺幣 3 萬元。
(二)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110 年起停用,未轉換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請儘速辦理轉換。
(三) 109 年 7 月 1 日起,各地區國稅局同步提供受理查詢金融遺產服務。
(四)請多利用「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申報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
(五)統一發票兌獎 APP 新增會員載具歸戶功能,並簡化已歸戶會員載具中獎發票領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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