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獎評選作業說明:
依據 112 年 2 月 2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20137455 號函辦理。
※優良教師票選作業說明:
1.票選方式 :線上票選(104.1.20 校務會議通過)
2.候選人資格(推薦標準):
(一)基本條件:連續服務教職五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園)服務滿一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年資採計至 112 年 3 月 8 日止。
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五年考核(績)或評鑑結果,均核 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
(二)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尚在調查階段者,亦同:
1.曾體罰學生。
2.曾參加校內外不當補習。
3.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或第二十一條所定情事之一。
4.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5.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或園長具有不適任之情事。
6.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最近五年內平時考核申誡以上之處分。
7.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四、推薦限制:
(一)過去三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
(109 黃士益、 110 年魏毓瑩、 111 年陳淑芳)
(二)過去五年內曾獲本市師鐸獎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但校長曾以教師身分獲獎者,不在此限。
本校候選人名單: 徐麗珠、蔡克均、郭奇鑫、林于迪、王韻淳、王姝媚、史郁辰、郭皇慶、蕭詠萲、董奕呈、李雅筑、何蒨棱 12 位。
3.票選人資格: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長代教師)。
4.優良教師名額:依班級數決定, 17 班以下 1 名。
5.同票數處理方式:以在現職學校年資較深者為優先,其次抽籤決定。
6.獎勵方式:(一)優良教師:嘉獎一次。(二)本市師鐸獎候選人:嘉獎二次。 (三)本市師鐸獎: 1.每年九月辦理公開表揚,每人頒發獎座一座,並記功一次。 2.由本局辦理公假出國考察(未滿十五人則不成團),並補助師鐸獎得主每人二萬元,不足之費用由師鐸獎得主自行支付。未能參與出國考察者, 則 頒給禮券二萬元為原則。
7.線上票選系統網址:https://vote.tn.edu.tw/index.php
8.開放票選時間自 112 年 2 月 8 日上午 8 點 00 分起至 11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7 點 00 分
9.帳號及密碼:同 Open ID 之帳密
10.進行線上無記名方式票選
11.每人至多可勾選 2 名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