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111 年 1 月 6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10084149 號函辦理。
※優良教師票選作業說明:
■基本條件: 年資 5 年以上,本校服務滿 1 年(扣除留停等年資)
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 最近五年考核(績)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
■推薦限制: 過去 3 年內曾獲選為優良教師,不能再選。
(108 年郭皇慶、 109 黃士益、 110 年魏毓瑩)
過去 5 年內曾獲本市師鐸獎者。
■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
1.曾體罰學生經調查屬實。
2.曾從事校內外不當補習經調查屬實。
3.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4.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 1 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5.涉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
6.於不適任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或
園長處理程序中。
7.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最近五年內平時考核申誡以上之處分。
8.其他有違師道之不良情事。
本校候選人名單: 徐麗珠、蔡克均、郭奇鑫、林于迪、莊雅雯、王韻淳、王姝媚、史郁辰、陳淑芳、蕭詠萲、董奕呈、李雅筑、何蒨棱 13 位。
一次。 2.由本局辦理公假出國考察(未滿十五人則不成團),並補助師鐸獎得主每人二萬元,不足之費用由師鐸獎得主自行支付。未能參與出國考察者,
則 頒給禮券二萬元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