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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學務處 教學組 - 競賽消息 | 2014-10-15 | 點閱數: 854

一、甄選主題及組別:

           (一)主題:以「全民國防」為主題,內容須彰顯全民國防理念及內涵,激發全民參與熱忱。

           (二)參選組別:

1 、海報比賽:

( 1 )、美術班學生分二組:
國中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2 )、非美術班學生分二組: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

2 、徵文比賽:分二組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

(三)徵選規定:

1 、海報:

( 1 )、紙張尺寸:全開紙(全紙又稱四六版紙): 31×43 吋(約 787×1092mm )

( 2 )、海報規格:平面紙張,材質不拘,作品若為立體,厚度以不超過 2cm 為限,送件時請加以防護措施,以免擠壓造成毀損。

( 3 )、海報作品,每件作者以 1 至 2 人為限,每人以參加一件為限。

2 、徵文:

( 1 )、作品以 500 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 2 )、字數:國中組 800~1000 字;國小高年級組 600~700 字。

( 3 )、徵文以個人投稿參賽,每人以參加一篇為限。

 

(四)徵選件數:

1 、海報:

( 1 )、美術班學生送件數量不拘

( 2 )、一般學生送件以學校為單位,國中每校至少 1 件,至多 3 件。國小 30 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各 1 件,至多 3 件。

2 、徵文:

( 1 )、國中組:以學校為單位,每校至少 1 件,至多 3 件。

( 2 )、國小組: 30 班以上,每校至少各 1 件,至多 3 件。

二、報名方式:敦請各校承辦單位,填寫「報名單位件數表」(如附錄 1 ),於民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前,請以電子郵件寄到承辦單位,請務必主動確認承辦單位是否確實收件;以利後續作業。

         聯絡人:海東國小輔導處張秋芬主任

         電話: 06-2567146-826

         網路電話: 57031

              E-Mail : chufen@mail.htps.tn.edu.tw

 

三、作品收件時間:民國 103 年 10 月 27 日-31 日
 

四、作品繳交方式:海報作品,請學校派員親送為宜,否則運送過程受損,請自行負責。徵文作品可透過公文交換信箱、郵寄或親送
地址: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 381 號海東國小輔導處收
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如附錄 2 )張貼於背後。

五、作品規範:

(一)激發全民「認識國防、關心國防、參與國防」之熱忱,堅定自我防衛意志,確保國家安全。

(二)彰顯「全民國防教育」內涵,凝聚國人「生命共同體」信念,鼓勵全民以具體行動,支持國防建設,建構「固若磐石」的國防。

 

六、獎勵辦法:

本創作海報暨徵文徵選比賽,各組別前三名與佳作給予各項獎勵如下:

(一)海報作品獎勵:

第一名( 1 件):圖書禮券 3,0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第二名( 1 件):圖書禮券 1,5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第三名( 2 件):圖書禮券 1,0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佳作獎( 3 件):圖書禮券   5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入選獎(依送件數量訂定):獎狀乙幀。

 

(二)徵文作品獎勵:

第一名( 1 名):圖書禮券 2,0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第二名( 1 名):圖書禮券 1,0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第三名( 2 名):圖書禮券   6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佳作獎( 3 名):圖書禮券   300 元;各作者獎狀乙幀。

入選獎(依送件數量訂定):獎狀乙幀。

 

柒、作品審查及評選方式:

一、參選作品以作者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凡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受獎之作品亦不得參加比賽。

二、所有甄選作品及稿件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實施。

三、由承辦學校敦聘專長教師、專家、學者擔任海報、徵文甄選評審工作。

四、錄取名額得依實際參選作品數量及素質,斟酌增減,各組懸缺獎項得移作他組增額獎勵。

五、評選項目及標準:

   (一)海報: 1.主題內容: 40%  2.表現技巧: 30%  3.創意設計: 30%

    (二)徵文: 1.主題內容: 50%  2.結構組織、修辭: 30% 

                3.文章創意: 20%

捌、注意事項

一、獲選作品,本市教育局得做為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之文宣運用。得獎作品預訂於 12 月中旬,展示於本市海東國小舉辦「全民國防教育成果展」

二、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為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不得異議。(如附錄 3 )

  三、得獎作品之參賽實體作品歸指導單位「臺南市教育局」所有,不予退還。

      未得獎作品請於活動結束經承辦單位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未取回者主辦

      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四、報名截止前(以親送或郵戳為憑)未完整提供應繳交資料者,不列入評選。

五、凡參賽作品,因保存時、郵寄途中或其它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

    單位恕不負責,請參賽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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