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義守大學「大學部優秀新生入學獎勵標準」之免學雜費獎助,係屬優秀學生獎學金性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義守大學民國 104 年 9 月 21 日義大學字第 104001159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貴屬員工子女就讀義守大學,並依據旨揭獎勵標準享有學雜費減(全)免之獎助者,準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2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566901 號函說明三(二)規定,仍得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表定數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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