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105.08.05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
立高級中等以下。
(二)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
選分發實施要點。
(三)本市教育局第 91122 號公告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No |
類別 |
錄取名額 |
備取 名額 |
授課節數 |
聘期 |
1 |
藝術與人文- 視覺藝術教師 |
2 |
1 |
每週授課合計 12節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105年 8月 29 日起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 |
2 |
舞蹈教師 |
1 |
1 |
每週授課約 8節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105年 8月 29 日起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
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
三、每週實際授課科目節數及時間,依學校需求、雙方議定內容及教育局公告
安排調整。以上教師視情況調整節數及配課,詳細上課時間及節數待市府
核定後決定,並請應聘者註明可教學科目。)
參、 甄選日程表
序號 |
日期 |
項目 |
說明 |
1 |
105年 08月 05 日(五) |
公告簡章 |
|
2 |
105年 08月 05 日(五)-8 月 11 日(一)9 時至 16 時。 |
第 1次報名日期 |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
3 |
105年 08月 12 日(一)上午 10 時 00 分 |
第 1次甄選日期 |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
4 |
105年 8月 15 日(一)-8 月 12 日(一)8 時至 16 時。 |
第 2次報名日期 |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公告第二階段缺額 |
5 |
105年 8月 16 日(二)上午 10 時 |
第 2次甄選日期 |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
6 |
105年 8月 17 日(三) -8 月 17 日(五)9 時至 16 時。 |
第 3次報名日期 |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公告第三階段缺額 |
7 |
105年 8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
第 3次甄選日期 |
請於上午 9時 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
註: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jges.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 報名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 06-7833227轉 11 。
二、應繳交證件:【(一)~(四)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須檢附照片)…
等)影本乙份。
(二)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三)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
乙份。
(五)切結書。
(六) 履歷表(A4 大小, 2 頁為限)一式三份
(七) 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
查驗)。
(八)男性加驗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報名資格 |
本市 105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 2次報名資格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報名資格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陸、 甄選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 甄選方式:
一、口試: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捌、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第 1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5年 8月 12 日(星期五)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
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 105 年 8 月 15 日(一)上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第 2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5年 8月 16 日(星期二)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
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 105 年 8 月 17 日(三)上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第 3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5年 8月 18 日(星期四)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
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 105 年 8 月 19 日(五)上午 12 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依聘約所載。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
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
二、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鐘點費 260元或 320 元之領取資格,以市
府教育局最新規定為準),勞健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公
布本校網站https://www.jg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
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
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
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
或補助。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本校網站(https://www.jges.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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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編號: (學校填寫)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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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
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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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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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H) (手機) |
婚姻 |
□ 已婚 □ 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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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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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畢業學校 |
系 所 |
修業起訖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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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證明 |
登記日期: 教師證字號: 種類: 第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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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經歷 |
服務學校 |
職稱(或教授科目) |
服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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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報考人: 【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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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件 名 稱 |
項目 |
文件名稱 |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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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甄選報名表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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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務切結書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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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應徵者簡歷 |
□ 有 □ 無 |
請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列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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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師合格證書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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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關學歷證件(具有專長者檢附證明)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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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市 10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 |
□ 有 □ 無 |
筆試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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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
審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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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 選 成 績 |
口 試 |
試 教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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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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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結果 |
□ 正取 □ 備取(第 順位) □ 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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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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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試,聘期自 105 年 08 月 29 日至 105 年 07 月 01 日(正式日期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日期為準)。但若聘任期間,如本人有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願受解聘不任用之處置。且本人同意報到應聘後,本於誠信未經貴校同意,不得以任何其他事由自行離聘,以免影響學校校務安排運作。
此致
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
立 切 結 書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