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及維護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教育局業於 114 年 3 月 13 日與諮商輔導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及上善心理治療所)簽約(後續如有其他受託單位將另行通知),相關諮商服務事項詳如附件檔案,歡迎同仁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