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112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7 月 31 日公告編號 220838。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三年級導師(留職停薪缺),需配合學校發展特色課程及協辦行政交辦事項。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自實際起聘日起-113/07/31。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餘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