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共通性應用程式介面規範」、「行政機關電子資料流通詮釋資料及分類檢索規範」、「政府網際服務網管理規範」、「政府資訊主管聯席會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