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7833227 (06)-7820046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陳美惠 - 教導處 | 2022-12-11 | 點閱數: 15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5268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視覺障礙及聽覺障礙教學專業之能,爰規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旨揭學分班規畫說明如下:
(一)薦送資格對象: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中小學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修習課程學分數:最低應修 12 學分,教師於修畢課程後,於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背面加註視覺障礙需求或聽力與語言需求次專長。
(三)開班時間及費用:將視需求評估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12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之可行性,開班費用由教育部支應,學員無須支付學分費。
(四)另依據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為顧及花東與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權益,依實際進修情形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補助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由進修之師培大學依參與情形另案向教育部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