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6 月 4 日府新傳字第 1130791536 號函辦理。
二、本(6)月宣導主題:「長輩早起散步過馬路,小綠人秒數不夠先不過!」。
三、檢附「高齡者過馬路要注意」宣導圖乙式,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協助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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