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45
:::
公告 人事 - 人事室 | 2019-05-07 | 點閱數: 366

說明:

行政院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之民俗節日,為紓解年節交通疏運並帶動消費、促進觀光,爰增訂旨揭要點第 4 點第 2 項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

English website

學校近期行事活動

空氣品質即時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