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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訪客 - 教導處 | 2013-09-07 | 點閱數: 393

依據教育局 41572 公告

說明:

一、旨揭相關訊息業於編號 41322、 41367 公告諒達。

二、    「102學年度第 1 學期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計畫」內含國中、小場次相關規定,補充如下,以釐清相關疑義。

三、國小部分:

(一)有關各場次員額分配原則,代理教師及鐘點教師部分,仍請各校轉達鼓勵參加或盡量派人代理出席。若因代理教師及鐘點教師影響,致不足薦派人數時,請各校於簽到欄位加以備註原因。

(二)各承辦學校請於各場次研習前二星期完成課程開設,參加研習教師請於各場次研習前三日完成報名。

(三)未獲核派之教師,若有參與之意願,請於各場次報名的最後一天,在尚有名額下可進行報名參與。

(四)承辦學校請依場地所能提供的名額,於學習護照開設研習時進行管控。研習名稱統一為: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研習(○○領域○○國小場次)

(五)為了解各校核派狀況,提供國小簽到冊範例,請下載參照。

(六)承辦學校請下載滿意度調查表,於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時,提供足夠之空白調查表,並協助回收後連同簽到冊影本交給各團負責人帶回。

您必須簽收後才能下載本文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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