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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13-04-10 | 點閱數: 52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4 月 2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20046755A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國民教育輔導團)了解德智體群美五育的理念內涵,將五育融合轉化於學校教育的實踐,特辦理本徵選計畫。
三、徵選主題︰參酌教育部出版之《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一書(可逕至「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五育專書」項瀏覽,網址: http://arteducation.sce.ntnu.edu.tw/fullfive/),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或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中至少融通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四、參與本計畫之得獎教師及績優縣市,將由教育部公開表揚,並納入教育部對於各直轄市、縣(市)相關補助推動計畫參酌。
五、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報名資格: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
(二)教師組: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等四組。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 4 人,以參加 1 件(含每人 1 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四)初審:
1、各組徵選方式與件數:
(1)完全中學高中部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 5 件參加複審。
(2)國中教師組(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由各校擇優推薦作品,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鄭依琳老師處,若各校推薦作品超過 15 件,由本局籌組委員會初審,並薦送每組至多 15 件作品參加複審。
(3)初審完成日期:高中職教師組作品請於 102 年 9 月 18 日前完成;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作品請於 102 年 9 月 2 日下午 5 時前,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鄭依琳老師處。
(五)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1、收件日期: 102 年 9 月 25 日至 102 年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收件地址: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黃祺惠助理收( 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進修推廣學院 B1 五育專案辦公室)」,封袋上請標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
六、其他相關事宜請詳見本徵選計畫,本計畫可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網址: http://arteducation.sce.ntnu.edu.tw/fullfive/)下載。倘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黃祺惠小姐;電話:(02)7734-5855 ;傳真:(02) 2369-9814 ;電子郵件 emma.h111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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