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 112 年 3 月 22 日環綜字第 1120032402 號函辦理。
二、 為建立本市學生環境價值觀與責任感,並促進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永續經營,特訂定本計畫補助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生至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進行戶外學習,期望透過本計畫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並推廣本府節能減碳及永續發展理念。
三、 旨揭計畫之相關事宜摘要如下:
(一)補助辦理暑期環境教育營隊活動所需費用,每梯次活動費用最多補助新臺幣 15 萬元,每校至多申請辦理 1 梯次,每梯次至少 25 人(含帶隊老師、工作人員)。
(二)參加對象及人數:本市國小至高中之學生,每梯次至少 25 人並分小隊(至多每 10 人為 1 小隊)進行,其中本市偏鄉地區(如楠西、南化、左鎮及龍崎區)之學校學生至少保障 3 人。
(三)活動需於暑假期間辦理以學生為對象之暑期環境教育營隊(包含夜宿活動),並安排至少 5 小時環境教育課程(至少需有 2 小時惜食教育課程)。
(四)行程需結合至少一處本局所屬「臺南市環保教育園區」或「臺南市永康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進行環境教育活動,可搭配臺南市轄內其它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規劃環境教育課程。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申請方式及文件:申請學校先參考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地點擬定行程表,檢附臺南市 112 年暑期環境教育營隊計畫申請表、營隊活動議程表及經費規劃明細表以 word 或 pdf 檔免備文寄至環保局低碳公務信箱 tnlowcarboncity@gmail.com ,完成後請務必來電( 06-2686751 轉 1243 )確認。
四、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聯絡人環保局林小姐,(06)2686751#1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