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一般暨專長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111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7 月 29 日公告編號 200979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長期代理教師 |
借調缺 (高年級導師) |
1 |
1 |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借調缺 (中年級導師)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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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員額缺 |
1 |
1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代理教師。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且經列入臺南市 111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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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 8 月 15 日後公告招考者: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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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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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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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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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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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1年 8月 3 日(星期三)至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hnps.tn.edu.tw/index.php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
111年 8月 3日(星期三)至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時~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11年 8月10日(星期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11年 8月 12日(星期五)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報名時間 |
111年 8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次報名時間 |
111年 8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郭主任,電話: 2973363#7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4份( A4 大小 3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份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甄試日期 |
111年 8月 9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11年 8月 11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11年 8月 15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次甄試日期 |
111年 8月 17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次甄試日期 |
111年 8月 19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202教室(若因疫情嚴重,改以視訊方式甄選時,於考前一天以電話通知報考人)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代理職缺 |
試教範圍 |
合理員額缺 |
高年級自然(不限版本) (自備教材、教具) |
借調缺 (高年級導師) |
高年級國語(不限版本) (自備教材、教具) |
借調缺 (中年級導師) |
中年級國語(不限版本) (自備教材、教具) |
(二)時間:每人 8-10分鐘。(第 9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二、口試(40%):每人 5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輔導專業知能、個案輔導經驗及行政概念等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 (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將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 8月 9 日(星期二)下午2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2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 8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2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 8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2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 8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
111年 8月 9 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第 2次成績複查 |
111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
第 3次成績複查 |
111年 8月15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
第 4次成績複查 |
111年 8月17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第 5次成績複查 |
111年 8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 8月 9 日(星期二)下午4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4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 8月15日(星期一)下午4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 8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 8月 19日(星期五)下午4時 |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1年8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次招第 5次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若因疫情嚴重,改以視訊方式辦理審查時,於前一天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審查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