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實施計畫已於本市教育局 109 年 7 月 17 日南市教資字第 1090849378 號函諒達。 二、因故修訂領隊會議時間、各組預賽及決賽時間。 三、如遇天災或疫情等因素,本市教育局保留取消或修正辦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項,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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