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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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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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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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0038860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請登錄法規資料庫)、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請刊登政府公報)、本局秘書室、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課程發展科(均含附件)